2015年江苏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查询暨领证通知
请考生点击以下快捷方式查询: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在4月3日16:00前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
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4月16日到市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311办公室领取,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考生本人凭准考证领取,如请他人代领,必须凭准考证及代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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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在4月3日16:00前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
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4月16日到市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311办公室领取,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考生本人凭准考证领取,如请他人代领,必须凭准考证及代领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