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单招考生守则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3日 点击数:

      1.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2.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3.凭考试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则按违规论处。

专业综合理论科目考试时可携带不具备存储记忆功能的普通计算器进入考场,但不允许互相借用。其他科目严禁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考场内设置时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5.考生入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并予以协助和配合;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近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6.考生领到答题卡后,须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考试证号。领到试卷后,须清点试卷页码是否完整,试卷有无污损、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并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考试证号与座位号(仅专业综合理论科目填写座位号)等栏目。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和考试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有问题,须立即报告监考员。

7.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作答须知》,并按规定作答。作答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选择题及专业综合理论科目试卷I(客观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填涂示例将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作答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作答专业综合理论科目试卷(主观题)时,要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接书写在试卷指定答题区域内,不得书写在试卷的密封线内。如有作图题,作图时,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的答题卡答题区域外作答,不准在试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8.考生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语文科目考试为考前30分钟),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点发出考试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2.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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