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考志愿填报关于招生计划方面的情况说明
2015高考志愿填报关于招生计划方面的情况说明
(一)计划中的有关补充情况
1.西北民族大学等院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20人,其招生对象为参加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预科班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分别升入有关高等院校本、专科(高职)学习。 变化:华侨大学2015年起不再招收境内三侨一台预科生。
2.高职(专科)院校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如在省控线上未能完成,可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适当降分录取;如仍不能完成的,未完成的计划一律不得调转到其他批次和科类使用。
3.今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院校在我省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招生计划见本刊上册190页)。变化:省内院校增加1所,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省内新增3所高职院校,1所升本。新增: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3所高职;升格: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本科。
5.省内新增5所高职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项目。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南通大学;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与金陵科技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与金陵科技学院。
6. 关于北京大学自主选拔批次补充专业。由于北京大学在计划编制时未能及时将有关专业通过来源计划网编制到江苏,现作出补充说明,该部分专业仅限该校自主选拔、博雅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填报用(具体专业名称详见附表2)。
(二)关于计划调整
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公布后,经省教育厅批准,省内南京医科大学等三所院校调整在江苏公布的招生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表3):
1.南京医科大学理科类本一批次计划中的14专业“口腔医学(五年制)”计划数从42调减为12;同时,新增加公布32专业“口腔医学(5+3一体化)(八年制)”,计划数为30。
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与金陵科技学院合作举办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公布在金陵科技学院1442招生代号下01专业“园林”, 计划数为50。
3.金陵科技学院撤销在1621招生代号下公布的04专业“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第四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卡利多尼亚大学学习,学费按该校当年标准收取)”,计划数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