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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点击数:

202441314日的自学考试中,苏州考区刘士花52考生违反《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采用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手段违纪舞弊。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刘士花52违纪舞弊考生给予相应的处理决定(见附件)。

被处理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疑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话:025-83235891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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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苏州考区违纪舞弊考生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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