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
一、我报考点接纳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考生须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
二、我报考点接纳以下5类考生的报名。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选择“(3214)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
1.苏州地区普通高校就读的2027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苏州地区户籍的社会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非苏州地区户籍、在苏州地区工作的其他社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度6月至今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凭证,社保凭证开具时其缴纳状态不可为“中断”)。
4.驻苏部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须提供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工作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5.报考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苏州工学院初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不受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三、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名:
1.报名。10月9日—12日预报名,10月15日-24日正式报名,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户口簿、社保证明、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所有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填写、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2.报名考试费缴纳。选择我报考点的考生,须在10月24日22:00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3.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等。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经相关专业机构(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应证明。
4.选择我报考点的考生还应根据自身情况事先备齐以下材料:
(1)苏州地区户籍的社会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须提供本人信息页),也可提供2026年9月份及以后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2)非苏州地区户籍、在苏州地区工作的社会考生须提供2026年6月至今3个月及以上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在苏州地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须社保机构盖章且缴纳状态不得为“中断”)或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如在线打印的凭证请务必保证在线验证码完整清晰,我们将核实其真实性,如有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如考生在苏州地区经营企业的,可提供本人在苏州地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的照片。
(3)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苏州地区普通高校2027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如在网报时学历未通过认证的,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我们将核实其真实性,如有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如考生由于改名字而导致网上学历校验不通过的,除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外,还须上传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改名证明的照片。
(6)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须参照考生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一项或第二项),此外还须提供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7)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参照考生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一项),此外还须提供国(境)外大学学习成绩证明。
(二)网上审核
我报考点将于10月26日-30日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应及时关注报考点的审核结果,如需进一步补充证明材料,务必在截止时间10月31日12:00前补充完毕,逾期不得补办。
(三)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有关公告,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作任何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等均须使用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特别提醒: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首次上传我报考点所需材料结束时间为10月24日22:00,补充上传材料时间为10月31日12:00,逾期不得补办。
3.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应在10月30日前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的,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4.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10月24日前)进入“苏州招考”或“苏州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在“考务热点”栏目下“残疾考生信息采集”中进行登记。
5.查询考点考场信息:请考生关注“苏州教育考试”微信服务号(szjyks),考前10天左右可在“我的考试”栏目下按要求建立考生信息卡片,打印准考证开始后可通过该卡片获知考点考场信息。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