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课程设置的通知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为更好地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的学分互认和协调发展,满足考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5]7号)要求,决定对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物流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号:1220228)、物流管理专业本科(专业代号:2020229)、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号:1020265)、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本科(专业代号:2020282)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上述专业调整后的课程设置见附件。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参加“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或“中国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的考试。
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已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附件规定的新、旧计划替代办法申请免考。
三、自2016年1月1日起,物流管理专业对“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对“中国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分等级整体认证。
凡于2016年1月份之后参加“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 “中国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新考生,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四、从2015年12月31日起,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以南京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为准。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及向社会及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