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自学考试违纪舞弊公示
在2022年7月2-3日的自学考试中,苏州考区程光等54名考生违反《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采用夹带资料、携带存储有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具有发送或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手机带上座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传、接物品等手段违纪舞弊。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程光等54名违纪舞弊考生给予相应的处理决定(见附件)。
被处理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疑议,可在即日起到2022年7月15日17:00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话:025-83235887,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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